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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 2023 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

       2023 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以案示警,扎实推进清廉临桂建设,营造廉洁 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新村村委以虚报误工补助方式套取办公经费用于公款吃喝问题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四塘镇新村村“两委”班子成 员开会讨论决定,以虚增村委会议误工补助人数和误工补助金额的 方式套取村委账户资金,其中 2400 元用于公款吃喝。2022 年 5 月, 全东华(时任新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秀文(原任 新村党支部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新民村村委以虚报误工补助方式套 取办公经费用于公款吃喝问题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会仙镇新民村村委干部商议决 定,以虚列会议与虚增开会人数发放会议补助的方式套取办公经费 13190 元,用于公款吃喝。2022 年 9 月,冯觅喜(时任新民村党总 支部书记、村委副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伍孙(时任新民村 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 缴。

       三、桂林市临桂区政协办干部李桂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临桂区政协办干部李桂雄在抽调 至临桂区兰塘村委翻山底村征地拆迁工作组工作期间,收受他人给 予的“好处费”15000 元。2022 年 10 月,李桂雄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 生死存亡,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既让铁纪“长牙”、生威, 又让干部醒悟、知止。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 命永远在路上,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 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 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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