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以案示警,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庙头村委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临桂镇庙头村委班子截留集体资金用于给村委干部发放补助,共计违规发放5万元。2020年至2021年期间,曹林义(原任庙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永强(庙头村委委员)受到通报批评;雷次息(庙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荣桂(庙头村党总支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秀香(庙头村委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六塘村委违规发放“绩效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20年期间,六塘镇六塘村委班子将通过虚报会议误工补助、办公用品等形式套取的集体资金和村集体门面租金用于违规发放“绩效津补贴”。2021年,龙超(原任六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润养(原任六塘村委副主任、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连生(原任六塘村委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满德(原任六塘村委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秀娣(时任六塘村委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以上查处的两起案例,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政治定力不足、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
纠治“四风”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