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塑料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且没有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如果继续投入使用的话会污染周边的水源和环境,必须停止生产,立行立改,对现有的生产设备和塑料垃圾进行清除。”近日,驻临桂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督查中,向一家违规塑料加工点负责人严肃指出问题。这样的场景,正是临桂区纪委监委以铁腕监督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缩影。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检验干部担当作为的“试金石”。近年来,临桂区纪委监委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以及上级督办的生态环境案件,组建专项督查组,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纪律防线。
针对“散乱污”企业隐蔽性强、反弹快的特点,临桂区纪委监委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加工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乡镇、村落、企业,通过实地走访、蹲点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精准锁定问题线索,确保“散乱污”企业无所遁形。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200多家企业、20余个矿山点位开展排查工作,共发现风险隐患15个,13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剩下2个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监督的目的在于整改,在于解决问题。针对临桂区2家砖厂、5家“散乱污”企业、矿山等涉重金属风险关键区域,区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污染隐患变化。对监测中发现的10余个问题,已经立刻督促相关企业完成了整改。同时,通过持续传导压力、现场约谈推进不力的责任主体,防止出现“雨过地皮湿”的形式主义整改,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生态环境是易碎品,容不得半点懈怠。临桂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建立“督查—整改—回头看—问责”的闭环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踪问效,确保问题逐个销号、全面清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
此外,临桂区纪委监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形成“纪委监委+职能部门+群众”的多元监督合力,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临桂区最鲜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