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今年以来,未发现陈某某等100名同志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推选为2023年‘学习强国’学习先进分子……”日前,灌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宣传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层层“把脉问诊”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向县委宣传部作出书面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凡是涉及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挂职、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均进行“廉政体检”,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精准审慎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为确保廉政“画像”精准,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对组织部门及其他部门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及时受理,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诫勉谈话、受处分情况、组织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各内设部门审查结束后,由党风室汇总审查意见,最终形成综合鉴定意见函,呈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签,层层把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后再函复来文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携伤评优”“病变离任”等问题的发生。
在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程序,以确保每一份党风廉政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党风廉政意见审查环节跑风漏气问题的发生,对廉政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滥用权力导致廉政审查意见失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要求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推行定期监督检查,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画像”,及时梳理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处分等情况,发现“病树”,甄别“歪树”。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向组织部门及其他部门单位出具拟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党风廉政意见达193人次,有效促进了用人选人评先评优的政治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