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对照政治监督清单,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突出“第一议题”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督促驻在部门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第一议题”制度效能,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作为党组会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开展专题学习19次,坚定不移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生态环保工作实际成效。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监委每个季度下发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建议(清单)》,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及部门职责,制定并下发《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监督重点(清单)落实情况反馈表》4份,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实行清单台账管理。督促局党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局机关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督促各党支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确保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参加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等“三重一大”会议25次,提出建议14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行使权力不规范等环节,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积极压实、层层到位。今年以来,督促驻在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提醒)谈话90余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开展谈话20余人次,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