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到灵川法院和阳朔法院督导调研“两个保护”工作。
督导组来到灵川县大圩法庭,查阅相关台账,并实地查看了法庭建设,听取法院院长相关汇报,2021年,灵川法院在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巡回法庭,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和水平,推行修护性司法,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案件“四审合一”归口审理,还介绍近年来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在漓江保护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生态日加强宣传,开展庭审直播。灵川法院前移司法服务阵地,探索建立“司法建议+绿色司法保护+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漓江流域巡回法庭干警在各村多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并在水库沿岸设立显眼的警示牌,告知库区沿岸居民,未持有捕捞证切勿非法捕捞。同时,桂林市饮用水源司法保护水域在灵川县公平乡四队揭牌成立,充分延伸司法触角,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力量。
接着,督导组来到阳朔法院,听取相关汇报,法院聚焦环境联合治理、深度司法协作,进一步深化“检察+审判+行政”生态保护合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类、生态保护类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与资源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在强化漓江保护协作方面,建立健全了协助办案、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机制,汇报了近期益诉讼的案件情况。
纪检监察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用法治、护航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审判案件时注重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