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公开事项 > 正文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 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全区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区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临桂区委和临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临桂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全区各派驻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七)会同乡(镇)党委做好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八) 承办中共临桂区委和桂林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9个职能室、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和13个派驻纪检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共有93个编制,其中委机关35人,派驻纪检组41个,区委巡察办17个。截止2022年12月,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其中:在编70人(工勤2人),退休干部1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建设新 时代壮美广西的开局之年,是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核心区建设的重要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 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 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一刻不停歇正风肃纪反腐, 深化清廉临桂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 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基数增加。二是有新增项目。

  三、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万元,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万元,增长9.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类(2011101)科目1033.5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1.9%,同比增加209万元,增加25.35 %;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类(2011199)科目593.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9.8%,同比增加4.6 万元,增加 0.78%。

  (3)住房公积金类(2210201)科目10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1%,同比减少 7.69 万元,减少 7%。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 76.0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 %,同比减少 5.77 万元,减少 7%。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科目 1.6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同比减少 0.13万元,减少7.1%。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科目科目4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3%,同比减少2.6万元,减少5.4%。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 13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8 %,同比减少 10.24万元,减少 7%。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95.56万元,占总支出的70.1%。同比增加176.95万元,增长14.52%。工资福利支出1059.46万元,占总支出的53.22%,同比增长182.69万元,增长20.84%。商品和服务支出321.89万元,占总支出的16.17%,同比增长18.99万元,增长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2万元,占总支出的0.7%,同比增长3.78万元,增长36.2%。

  (2)项目支出预算594.9万元,占总支出的29.9%。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0.49%。其中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93.4万元,同比增加4.6万元,增长0.78%。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0.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0.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79.84,增长9.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9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0.46万元,同比增加179.84万元,增长9.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类(2011101)科目1033.5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1.9%,同比增加209万元,增加25.35 %;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类(2011199)科目593.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9.8%,同比增加4.6 万元,增加 0.78%。

  (3)住房公积金类(2210201)科目10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1%,同比减少 7.69 万元,减少 7%。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 76.0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 %,同比减少 5.77 万元,减少 7%。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科目 1.6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同比减少 0.13万元,减少7.1%。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科目科目4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3%,同比减少2.6万元,减少5.4%。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 13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8 %,同比减少 10.24万元,减少 7%。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95.56万元,占总支出的70.1%。同比增加176.95万元,增长14.52%。工资福利支出1059.46万元,占总支出的53.22%,同比增长182.69万元,增长20.84%。商品和服务支出321.89万元,占总支出的16.17%,同比增长18.99万元,增长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2万元,占总支出的0.7%,同比增长3.78万元,增长36.2%。

  2、项目支出预算594.9万元,占总支出的29.9%。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0.49%。其中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93.4万元,同比增加4.6万元,增长0.78%。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7.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12万元、津贴补贴209.64万元、奖金217.0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35.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9万元、住房公积金101.41万元、退休费8.8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2万元。

  公用经费32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1万、电费15万、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25万元、福利费27.7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8.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2023年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经费2023年安排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2%,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25%。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应细化说明会议总次0次。

  5、培训费应细化说明培训总次数1次,人数1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21.8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8.99万元,增长6.3%,增长原因:福利费增加。其中办公费预算96.5万元,同比减少6.2万元,减少6%;印刷费预算20万元,与上年持平;水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电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17.4万元,同比减少0.31万元,减少1.8%;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福利费27.72万元,同比增加27.72万元,增长2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交通费用61.26万元,同比减少2.22万元,减少3.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总预算数额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0%,增减原因:2023年计划采购办公设备、拍摄设备。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使用公务车辆3 辆,其中:特殊执法执纪用车 2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1个,预算数额60万元。本项目经费重点用清廉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微视频、微动漫、专题宣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
 

 

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最后一页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