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邓小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邓小松在任象山区统计局局长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及个人使用;2021年10月,邓小松在任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给予的苹果(iPhone13)手机一台。此外,邓小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邓小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共桂林市象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一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11 16:33:05
来源:象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桂林市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邓小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