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查找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中的漏洞、风险,采取“室组地”联动、部门协同等方式,对全县10个乡镇和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有效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并且加强与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收到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条,立案7件。同时,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领导指导,建立“1名班子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N个纪检监察组+N个乡镇纪委”协作机制,将12个派驻机构与10个乡镇划分为4个协作办案组,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实现信息资源联享、问题线索联研、重点案件联查,有效提升基层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案件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以案促改,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共通报典型案件9起9人,切实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应。同时,认真分析发案单位问题原因,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2项,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