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蹲点调研发现部分‘一事一议’项目未按建设标准实施、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建议你单位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
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成立8个蹲点调研小组分赴各乡镇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财政局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精准有效建议是关键。兴安县纪委监委将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对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并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做到既点“痛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监察建议书指出了我们在‘一事一议’项目日常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的进一步明确项目前、中、后管理标准和各方职责以及强化项目核查核验等具体要求,我们制定了8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销号。同时,我们还从项目工作程序入手,找准和补齐了项目管理监督的制度短板,推动整改直达‘病灶’。”该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精准有效的纪检监察建议还需要高质量落地落实。为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发挥,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出现“一发了之”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通过调研督导、实地检查、回访督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药方”,及时准确“用药”,并跟踪整改“疗效”,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不执行整改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被建议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有效杜绝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切实把一纸建议书变成靶向施治的“良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制发各类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推动问题整改10余项,建章立制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