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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

作者:曹丽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石墙黛瓦古民居错落有致,古朴宁静,让人如入画境;背山面水,古道民居意趣盎然,引人流连忘返……移步换景,景景不同。元旦假期,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迎来了不少慕名而来的游客。

  石墙黛瓦古民居错落有致,古朴宁静,让人如入画境;背山面水,古道民居意趣盎然,引人流连忘返……移步换景,景景不同。元旦假期,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迎来了不少慕名而来的游客。

  近年来,崇山村依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3条制度,用“小清单”有效管住“微权力”,大到村里工程项目费和租赁收入,小到村级办公费、水电费,都对群众公开透明。崇山村村民李宏达快人快语:“村里小到几元的支出,大到几十万元的工程款,村里花的每一分钱,办理的每一个低保对象,在党员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清清楚楚,我们大伙心里也都明明白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治理的重点内容。去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去年5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制定方案,指导11县(市)6城区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将村级“四议两公开”执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情况列入监督内容,实行乡村振兴月度监督清单,进一步紧盯村务公开环节强化联动监督。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发现并督促整改“三资”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181个。

  同时,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运用系统思维,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完善监管平台、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质效,攥指成拳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近日,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纪委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千祥村集体资产台账缺失、山场承包合同丢失、资产底数不清,农旅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因租金达不到项目总额5%-8%的收益,一直闲置未能产生效益等问题。随后,该乡纪委就村集体“三资”管理如何规范,向该村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时间和整改内容,要求立行立改。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质效,该乡纪委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目前,该村已将闲置的农旅产品集散中心出租,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元。

  前不久,七星区朝阳乡纪委查处了该乡岩前村委葛家村原会计葛某某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案。经查,2022年3月,葛某某收到村集体资金垃圾“管理费”4000元后未入公账,而是直接用于支付该村2022年“3•8”妇女节活动未结费用,最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此案暴露的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七星区朝阳乡纪委向岩前村委发放监察建议书,要求督促葛家村切实履行村小组财务管理机制,完善报账流程,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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