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重拳纠治“四风”顽疾。现将五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 阳子君,中共党员,灵川县大境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024年12月21日23:5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1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2. 黄昭晖,中共党员,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24年12月27日23:5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 欧阳翔,中共党员,临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5年1月14日21: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 谢肇力,中共党员,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2025年1月1日13:2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5. 杨卫,中共党员,阳朔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12月3日22:0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