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8月30日,十一届象山区委第八轮巡察共派出2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区委巡察组将对区委办、区督效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开展常规巡察。
在进驻动员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介绍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具体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的情况,突出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有助于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被巡察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看待本次巡察,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
据悉,本轮巡察工作时间是8月底至10月底,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及意见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