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你进行约谈,主要是为了提醒你工作当中还存在不足,你不要有心理负担……”
“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为我敲响警钟,今后我一定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日,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纪委对该乡某村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及时纠偏、防微杜渐。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资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贯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别性问题蔓延成普遍性问题。
“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资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4.8%,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为避免“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协调配合进行季度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等党规党纪发放到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为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资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