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与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雁山区纪委监委“组局”“组地”联动,运用实地督查、听取汇报、询问了解等方式到雁山区大埠乡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违法养殖场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雁山区大埠乡某畜牧养殖场位于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该养殖场建设未经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行前置审核。
“我们紧盯‘两个责任’落实,在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时,既要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利益,也要保护漓江的生态环境。”督查组在督查时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漓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老百姓谋最大的福利。同时,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要开展联动监督,加大联动监督力度,正视指出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存在问题有效整改、彻底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共同推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下一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将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违法养殖场进行梳理摸排,开展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通过开展“组局”联动、“组地”联动、明察暗访、监督“回头看”等方式,持续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具体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