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落细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目标,以清廉机关建设助推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成效显著。
政治引领铸“清正之魂”,夯实清廉机关建设基础
牢牢把握法院政治机关属性,以政治建设引领铸就法院干警“清正之魂”。一是以学清心。建立“第一议题”制度;依托桂林历史、红色文化资源等,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等多种特色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建立明是非、知良莠的清廉思想防线,增强廉洁内生动力。二是以责正向。党组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形势,压实“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三是以基固本。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实施“五基三化”系列行动,以“双建双促”为契机推动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强基固本锻造忠诚可靠、执行有力的法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
多措并举养“清廉之肌”,绘就清廉机关建设主线
从机制建设、教育管理、廉洁文化入手,多措并举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落地见效。一是机制护廉。搭建以“三个规定”填报记录平台为主体、以审判执行工作运行、重点领域环节监管、纪律作风建设三条线为框架的“一台三线”法院工作全方位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加强对重点领域、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院领导轮值制度、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和纪律作风检查、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内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二是教育促廉。组织干警观看职务犯罪庭审直播、警示教育片;通过廉政党课、参观监狱等方式抓实年轻干警教育管理监督。三是文化润廉。聚焦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清风茶室、廉洁文化走廊等廉洁文化阵地。
担当作为展“清明之姿”,廉洁司法见成效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巩固清廉机关建设成效。一是牢记领袖嘱托锤炼忠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司法“二郎神”。二是营造廉洁高效发展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全市“法企面对面”服务活动280余场,解决企业500余个法律问题,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三是助力清廉广西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50件,涉及56人,配合市纪委等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共35家单位100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