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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一池清荷”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来源: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后“一池清荷”清新雅致,让人赏心悦目,清澈的漓江水与荷花荷叶交相辉映,构成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廉建设的一道风景。该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推行清廉文化促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模范机关。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后“一池清荷”清新雅致,让人赏心悦目,清澈的漓江水与荷花荷叶交相辉映,构成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廉建设的一道风景。该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推行清廉文化促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模范机关。

  一是教育醒廉引领思想。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0余次,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为所在庭室上党课10次,邀请市纪委监领导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1次,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院年轻干警上廉政党课1次,组织观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次、组织全院干警前往英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1次,组织40余职级晋升的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及廉政知识测试等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恪守廉洁自律底线。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桂林市妇联挂牌成立桂林市首个“家风家教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家风寄语”评比、举办“传承清廉家风 共筑清廉机关”书画摄影比赛及主题沙龙,以家风建设促法院清廉建设。立案一庭干警秦桂珍家庭获桂林市“最美清廉家庭”。

  二是作风促廉强化监督。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审务督查、政治督察50余次。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等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强化责任监督;将“三个规定”嵌入日常审判执行中,每月通报填报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交流座谈,2023年12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社团人士等10名社会各界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完善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是建立文化阵地润廉。坚持把意识形态教育与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结合起来,强化广大干警爱党爱国的思想意识。建设廉政文化广场、廉政文化走廊、清风茶室、机关党委纪委谈话室,以茶喻廉、喝茶道廉,汇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员红色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廉政文化共享,以阵地聚合效应推动廉洁文化浸润人心。与广西师范大学在师大王城校区联手打造桂林法院系统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对靖江王城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廉政文化资源等进行充分再梳理再整合,培养干警话廉、观廉、读廉、思廉、践廉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是制度治廉规范行为。强化权力运行规划,在“防”上建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管”上下功夫,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效,在“控”上求突破,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水平。制定《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规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的方案》等10余项针对性措施制度,把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党建,融入队建,融入审判,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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