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8月22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违纪违法和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报。
会上,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及两个市(县、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漏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并对其中典型案例作了深入剖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告诫广大检察人员从思想上固本培元,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警钟长鸣,以案为鉴。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理解“三个规定”执行的制度要义和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提高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紧落实“三个规定”相关事项的填报。压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示范、带头填报。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三个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以及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干部谈心谈话及提任廉政谈话重要内容,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通过学习传达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检察人员对照检视、深刻反思。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不按时、不按要求填报的检察人员,发现一起、严肃追责一起。
“通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我明白记录填报制度既是本职工作要求,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保护,今后我在工作中遇到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帮人说情的情形会更放心大胆地填报。”参加学习的检察人员小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