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守护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才能更好守护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漓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从中找准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漓江生态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确保漓江生态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漓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压实压紧监督责任,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守政治定位,深刻认识政治监督是总揽的、第一位的,把政治监督有机融入漓江生态保护工作全局,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的作用。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一盘棋”意识,以真抓实干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漓江生态建设保护目标在桂林全面践行见效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守护山青水秀的漓江生态环境。
发挥协作配合,系统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抓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管辖权限和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执纪审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要选取切入点,采取“交叉式”、“点穴式”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找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牢牢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系统主管单位的监管责任,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立足职责,认真谋划调度,从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行业不正之风上下联动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真正把监督力量沉下去,把监督实效提起来,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强化措施落实,整体推进协作配合取得扎实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标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视存在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督查“回头看”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针对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织密、编牢、扎紧制度笼子,弥补缝隙、堵住漏洞。要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解决漓江生态保护、发展工作中的瓶颈问题,要善于从开山采石、违规审批、违法建筑、毁林种果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中发现背后的问题线索。要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查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从严从重从速查办。要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促进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协作配合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