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监督制约权力、规范党员言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是深入推动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的必然要求。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对监督单位执行重要法规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在领导、组织、宣传、推进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做实日常监督,不断压实党组织执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章》和其他重点法规会前学习列入民主生活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监督单位落实“规定动作”进行严督实查。督促监督单位党组落实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执规情况监督责任,定期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监督单位某直属事业单位存在执规不严、执规意识不强问题,发出组织处理建议函1份,提醒谈话1人,诫勉1人。
督促强化学习宣传。重点检查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把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发挥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督促监督单位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打造党建品牌等宣传形式,做好面向党组织和党员的宣传,也要加大向社会公开宣传的力度,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在监督执规责任履行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执规工作合力。
推动健全长效机制。把握执行法规制度目标责任、适用范围、工作要求,督促监督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形成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权力清单。剖析案件背后根源问题,查找贯彻落实党内监督、“一把手”监督不到位,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深不透等方面问题,2022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监督单位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9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