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报名参加了某单位小记者项目的培训班,由于疫情原因,办理了退款申请,但目前已经超过了约定的退款时间,还没有收到退款,相关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近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收到一位学员家长反映,举报某单位小记者项目组在办理退款过程中,存在故意拖延问题。
收到举报后,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经过组务会研究,认为所举报的问题事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查明问题原因,解决好群众诉求。
“有群众反映你单位小记者项目组存在未按照约定时间办理退款问题,请尽快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处理。”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收到投诉当天就把问题反馈给了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调查,近期该单位小记者项目组人员发生职位变动,相应对接学员家长的人员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该学员家长联系退款时没有及时接听,耽误了退款。收到举报后,该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与该学员家长取得了联系,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约定一周后完成退款。
“请问您近期向我们投诉的退款问题解决了吗?”一周后,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该学员家长进行了电话回访,在得知依然没有收到退款后,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立即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督促抓紧办理退款事宜。
“我上次向你们投诉的退款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昨天已经收到了退款,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帮助。”次日,该学生家长向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来电致谢,此次投诉事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此次投诉事件为契机,进一步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迟凌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