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是否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记录在哪里?有制定工作方案吗……”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落地见效,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综合监督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学习宣传、对照检查、制定实施方案等情况,以及对全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地质灾害及防汛备汛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研座谈等方式,共对6个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居委会)、生活小区、旅游景区、企业单位、地质灾害监控点、下水点等20处(个)场所,涉及危化品、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然突出等四个方面23个问题。
督查组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当场反馈,责令被监督单位立即整改,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组的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逐项梳理、细化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触及一类问题、消除一片隐患,从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因工作不到位或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坚决倒查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下一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督促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严格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