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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突出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来源: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1年,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强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检查,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做专做深做细做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呵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2021年,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强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检查,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做专做深做细做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呵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一是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认真落实报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与驻在单位党组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定期会商等沟通机制,先后指导驻在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研判会7场次,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科室和单位从严教育管理。注重强化“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线索处置,共处置涉及“一把手”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4件,约谈函询1人,问责处理和处分3人。同时,联合驻在单位开展对机关、二层单位负责人廉政家访5人次,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八小时外”的监督。

  二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监督。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和矿产林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其列入本组开展政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清单,对驻在部门下辖45家单位开展政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反馈整改意见建议133条,建立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制度推进整改。如联合驻在单位对6个县(区)卫片执法工作问题开展警示约谈会,推动17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紧盯政治生态的监督。紧盯监督单位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并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列席会议、日常检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强化廉政意见回复,动态管理廉政数据库,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63人次,更新部门117名干部相关信息,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建好驻在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状态监督底单、研判部门政治生态监督清单。

  四是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协同联动。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各县区排查出的自然保护区内不合法、不合规建设的采矿探矿项目关闭退出63个,关闭关停水电站85个,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会同驻在单位认真梳理和分析,并赴6县区对11条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协助办理中央第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件1件,办结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信访件3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政治巡察,督导跟进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完成对4个县局党组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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