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清单,重点精准监督。纪检监察组根据自治区纪委及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印发《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纪律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八大要求。重点针对岁末年初容易出现“突击花钱”、公款浪费的现象,强调要扎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先行拨付支付等方式“套现”“提现”;严禁巧立名目突击乱发钱、花钱;严禁重复施工,“劳民伤财”;严禁违规吃喝、餐饮浪费;严禁公款私用、公车私用。
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组通过随机抽查、翻阅台账、实地走访的方式对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二层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各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在进行实地走访时,纪检监察组不打招呼的方式直奔基层:一是与重点岗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并帮助重新梳理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要求;二是查看有关项目财务资料,看是否有虚列开支,超出有关项目或工程进度违规先行拨付资金等问题;三是实地查看各单位公务用车存放地,突击查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实地走访9个二层单位,发现“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1个。
现场反馈,推动立行立改。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业务用车管理规定更新不及时、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现场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提出三项整改要求:一是尽快完善单位公务用车与业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健全制度约束防控体系;二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防止出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情况;三是单位一把手要抓好日常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作风教育,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向党中央看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及“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推动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