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落细巡察整改任务,近日,临桂区委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等部门,成立2个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重点对第五轮巡察的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党委、临桂区人民法院党组等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督查前,区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收到反馈巡察意见后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前,2个被巡察党组织细化具体问题69个,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150多条,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4项,挽回经济损失约2.37万元,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的有63个,平均整改率91.3%。
督查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和不够彻底等问题。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存在对整改进展情况了解不够、整改过程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缺少研究讨论等问题;在整改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部分整改措施不够具体、实际操作性不强、落实整改不扎实、整改台账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督查组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督查组迅速下达反馈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推动边督边改、二次整改,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近年来,临桂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制定了《临桂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巡察整改联审联督联评工作机制》,努力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下一步,巡察办将认真履行整改统筹督促职能,根据《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员会巡察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继续跟进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适时“回头看”,常杀“回马枪”,持续狠抓巡察问题整改,在推动临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