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近日,临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韩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桂林市卫生健康系统关键岗位党员干部、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员干部共90余人旁听庭审。
2021年,被告人韩某某担任荔浦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向承建该公司工程的安徽某建设公司索取300万元好处费,并许诺可以利用其法人身份在债权债务的确认工作上及后续破产重整事务中为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便利。2022年3月1日,安徽某建设公司支付了10万余元好处费至韩某某指定的其前妻银行账户,韩某某将钱从前妻的卡取出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法庭经依法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规范有序,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观摩人员全程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了解被告人如何在利益诱惑中,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深刻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通过近距离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思想深受触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案为鉴,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一名在庭审现场的干部深有感触。
此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干部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守好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达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预期效果,也将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底线意识、自省意识和廉洁意识,助推清廉临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