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必须要严格规范管理使用。”近日,临桂镇纪委在辖区花堽村委对公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前,临桂镇某村委干部因在自然村集体资金报支过程中加盖村委公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自然村集体资金被挪用且无法追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镇纪委深化以案促改,以印章管理使用规范化、监督制度化为切口,延伸监督触角,通过查阅公章使用登记表、现场查看印章的存放地、当面询问印章保管人员使用流程等方式,对辖区16个村委的公章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各村委均不同程度存在公章使用登记不严格、使用审批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镇纪委督促各村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各村委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公章审批、保管与监督人员分离,实行定点存放和使用。
截至目前16个村委均结合本村委工作实际,对照印章管理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完善了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章保管、使用登记、审批流程等标准。为小微权力运行戴上“紧箍咒”,推动村干部廉洁用权、高效办事。
接下来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委公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委结合自身用章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为群众办事质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