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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瑶族乡:强化监督 助推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作者:莫承杰
来源:黄沙瑶族乡纪委
摘要:近年来,黄沙瑶族乡纪委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定位,压紧压实乡、村两级河长责任,采取实地巡河查看、查阅巡河APP等方式,对河长巡河情况、河道治理等工作进行监督。

       “以前大大小小河道内布满地笼网,对河里的小鱼、小虾‘一网打尽’,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现在沿河两岸垃圾没有了,水质变好了,清澈见底的河水,鸟儿沿途鸣唱,鱼类繁衍生息,我巡河也有了劲头。”黄沙瑶族乡翻水村党支部书记、祖庙河河长李宣霖高兴地说起了村里的变化。这是黄沙瑶族乡纪委以监督实效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的一个缩影。

       黄沙瑶族乡境内河渠纵横交织,老江河、大坊河、祖庙河、浔江等41条河渠穿境而过,巡河任务点多面广。以前,村民将养殖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渠,导致河水污染严重,沿岸垃圾成堆。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河道清洁整治工作,改善水域环境,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黄沙瑶族乡纪委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定位,压紧压实乡、村两级河长责任,采取实地巡河查看、查阅巡河APP等方式,对河长巡河情况、河道治理等工作进行监督。

       为督促乡、村两级河长履职尽责,黄沙瑶族乡纪委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河长的监督,明确河长为河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落实河长巡河治水责任,要求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4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乡纪委第一时间反馈给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和联系村的领导,逐一跟进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河长,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以强有力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该乡约谈、提醒巡河不到位的河长4人,构建起乡、村两级河长联合作战的责任网络,形成以河长为主、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纪委全程监督的水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下一步,黄沙瑶族乡纪委将把对“河长制”责任落实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细化,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描绘黄沙瑶族乡水清岸绿景美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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