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荔浦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平台支付端口正式与银行终端系统连接启用。截至目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城市低保900户1430人57.4685万元。
“一卡通”系统正式启用后,该市纪委监委将各责任部门落实《荔浦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纳入监督重点,加强对“一卡通”管理系统建设中补贴项目政策清单、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开展全程监督。
自5月份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联合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审查调查、强化警示教育等7项举措,紧盯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私存私分等涉卡腐败问题强化监督。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根据《通知》印发工作公告、实行联合督查和季度工作例会制,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发动,对2019年4月以来查办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面的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严防惠民惠农补贴“跑冒滴漏”。
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龙胜某村三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无法发放到村民手中。经了解,林地改革以前,综合监督单位和某村的村民小组签订管护合同,按人口平均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在2018年林地改革后,该县林业部门发放林权证到户,在综合监督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村民小组自发签署了内部协议,约定发放林权证后,组内仍然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进行平均分配。但按照国家相关补偿标准,综合监督单位只能根据林权证上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管护合同面积发放。对此,该村部分村民对补助资金发放有异议,致使2018、2019、2020三年将近37万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无法发放。对此,该纪检监察组针对综合监督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以及管护职责落实不力问题,对3名直接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核实谈话,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人员对补偿补助金不重视、对上级的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入,部分干部宁可让补助资金闲置也不上报采取有效措施、缺失责任担当等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限期整改。
日前,临桂区纪委监委紧盯“卡、资金、人”三要素,与财政局、“一卡通”资金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成立1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检查,发现该区五通镇桐山村存在不认真履行种粮补贴面积审核职责、种粮补贴被套取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推动有关部门实行“三个一”举措,即一套制度审核、一个专栏公开、一套规程堵漏洞,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截至目前,该区共发现问题9个,立行立改6个,其余问题也在有序整改中。
为规范“一卡通”管理使用,桂林市纪委监委还立足“监督再监督”,督促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对原已公布的补贴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查缺补漏、制定市本级补贴政策清单。截至5月上旬,该局调整公布的市本级补贴政策清单共涉及10个市直部门,包括20大类46项补贴政策,比2021年公布的补贴政策数量增加了10项。(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