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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压实“一把手”责任 让监督更聚焦有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临桂区:压实“一把手”责任 让监督更聚焦有效

  “这两个案件虽然查处有3年多了,但仍能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的作用,都是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参与,带头破纪。以此作为警示教育,更让人警醒,必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日前,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织召开全区警示教育集体约谈会,会后该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18年3月,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廖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来,廖某主动向临桂区纪委反映个人有收受礼金的违纪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廖某除了收受他人给予的红包,还带头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通过违规收取企业咨询费、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收取单位项目活动费等方式,获取资金50多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该案涉及该局8名党员领导干部,均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

  同年,临桂区纪委还查处了临桂区粮食系统“一把手”带头,11名领导干部共同违纪案件,其中10人受到了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该区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均涉案,从上至下,监督管理均缺失,‘一把手’带头破纪,迟早会造成相互勾结、层层失控的局面。”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直指问题根源。

  “‘一把手’违纪案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是思想‘总开关’出现故障,法纪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案发单位监督管理缺失、监管机制存在漏洞。”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该区纪委监委活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从近年查处的案例中筛选20多个典型案例编撰《不可触碰的底线》警示录,包含5起“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体约谈,压紧压实单位主要领导主体责任,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强化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据了解,临桂区纪委监委把面对面约谈提醒“一把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手段,结合各单位“一把手”的岗位职能和工作性质,贴合实际制定谈话内容,由临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谈话,指出廉政风险点,把责任讲清、纪律规矩讲清、履职要求讲清,进一步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摸清“一把手”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抓住‘一把手’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方法,推行单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对单位“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让监督更聚焦、更有力、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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