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十一届秀峰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暨巡察业务培训会召开,新一届秀峰区委巡察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会上,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小成同志宣读了《关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强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本轮巡察组全体人员及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引领和推动巡视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赋予了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准确理解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汲取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创新力量,努力提高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政治把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结合实际情况,紧扣被巡察对象职能责任,按照“三个聚焦”的要求,有针对、有侧重地开展政治巡察,同时检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指出,此轮巡察是十一届区委的首轮巡察,是开局之巡,一定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察的定位、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真正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发展。各巡察组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组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坚守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底线,带头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本领确保巡察工作的高质量。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巡察监督,主动做好服务、全力支持配合,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接受巡察,以巡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据悉,此轮巡察为期2个月左右,将对区发改局机关党支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支部等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